這老師有病
剛剛看到新聞有一個班級因為有東西被偷。老師用投票選小偷,真是給他Orz,這種東西那能用投票來票選,更何況國中生心智發育不成熟弄不好還會讓同學產生嫌隙,也有可能會讓無辜的同學被扣上帽子,而這是永遠的傷害,可見有一些老師實在應該再去進修,不要再殘害國家幼苗了!
民視 (2005/05/17 14:27)
台北市百齡國中一名學生在教室掉了100元,結果王姓英文老師竟然叫班上同學投票選出小偷是誰。結果一名章姓學生被公認為偷錢的嫌犯,學生心理大受影響,一年來多次逃家。章姓學生的家長一狀告上法院,求償200萬元。學生可以用票選方式選出選班長、選模範生,沒想到小偷竟然也可以用票選方式產生。台北市百齡國中有一名學生在教室掉了100元,老師竟然要全班同學投票選出嫌疑犯。百齡國中得知此事之後,表示老師是為了維持班上秩序才這麼做。這起投票選小偷的事件發生在2004年5月份,台北市百齡國中一名學生在教室掉了100元。結果老師找來當天的值日生陸續上台答辯,老師當法官,同學當陪審團,最後以投票方式選出章姓學生為公認的偷竊嫌犯。
這名教導方式荒謬,任教於907班的王姓老師現在不願出面說明事由,校方又極為保護這名老師,並說這名老師此舉是為了維持班上秩序。但當記者問學生有無此事時,學生支支吾吾的證實確有這件烏龍投票案。
根據了解,告訴老師掉錢的同學事後發現原來是自己忘記帶錢,錢並沒有被偷走。但是被票選公認為小偷的章姓學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成為同學眼中的罪犯,因而性情大變,更多次離家出走。雖然章姓學生的家長趕緊幫孩子辦理轉學,老師也在隔天向學生致歉,但這種不當的做法卻著實對學生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